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硝酸铵建设项目从严审批

  2021-09-27 阅读:66

据应急办理部网站消息,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强烈碰击发生爆破的风险特性。为加强我国硝酸铵生产、贮存、销售、购买、运送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近日,应急办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送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办理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布置强化硝酸铵安全办理工作。

    《告诉》要求,各地区要强化硝酸铵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对硝酸铵建造项目从严批阅,新、改、扩建项目要按定量风险评价法评价其外部安全防护间隔。有关企业要严厉控制工艺参数,定期监测质料和成品中的杂质含量,及时回收处置被污染的硝酸铵;严厉执行“一书一签”和产品包装要求,确保运送环节和下游用户了解硝酸铵安全信息;使用硝酸铵生产硝基复合(混)肥的企业要严厉执行抗爆性能强制检测准则;进一步提升固体硝酸铵仓库和硝酸铵溶液储罐的安全条件;加强硝酸铵运送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并严厉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载准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硝酸铵;严厉硝酸铵销售、购买环节办理,严禁将硝酸铵销售给未经许可或法定手续不全的单位和个人,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告诉》着重,各级应急办理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对硝酸铵生产、运营(贮存)企业和使用硝酸铵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民用爆破物品职业主管部分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销售硝酸铵的行为;交通运送部分要督促从事硝酸铵运送的风险货品路途运送企业规范运送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从严规范硝酸铵等风险货品运送车辆的通行秩序;民用爆破物品职业主管部分、公安机关、海关部分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硝酸铵出口办理,降低出口环节安全风险。

    《告诉》明确,应急办理部将会同有关部分加速研讨制定硝酸铵安全办理相关标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分加速推动全国风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同享平台建造,发挥好平台对硝酸铵监管信息同享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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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硝酸铵 建造 项目 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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