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绿色基础设施海外投资”项目发布 《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下,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风险与机遇》 (以下简称 《报告》)。
《报告》发现,南亚、东南亚一些国家由于技术、政策不完备导致电力系统存在较大问题,普遍存在装机冗余和电力缺口共存的现象。伴随政策转向、疫后全球转型共识等多重因素,中方投资者开展海外煤电项目的风险也将持续增加。
“截至2021年5月,中国在柬埔寨、巴基斯坦和越南三国累计共参与了51.6GW的煤电项目,其中有超过16.8GW项目还在推进中。在中国承诺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的大背景下,中方投资者需要对疫后东道国的用电需求、电力规划、政策变化等多种信号作更详尽的识别和综合评估,应更加谨慎地投资煤电等化石能源电力项目。”绿色和平“绿色基础设施海外投资”项目负责人张菁建议。
《报告》根据各国的电力规划,分情景预测了柬埔寨、巴基斯坦和越南2025年的装机冗余情况,发现柬埔寨和巴基斯坦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电力过剩,中方在越南仍有3630兆瓦装机量的煤电项目处于未核准或未开工状态。
疫情前,柬埔寨一直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过去 20年,柬埔寨 GDP的年均增长率为 7.7%,为该时期世界增长第六快的国家。与此同时,能源消费需求不断攀升,2004到 2014年,柬埔寨电力需求增长了近 6倍,10年复合增长率为 19.4%。中国作为柬埔寨最大的投资国,在能源领域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参与了柬埔寨境内多座水电站、煤电厂和输电站的投建。
“企业应全面评估新冠疫情影响下柬埔寨的电力发展需求,关注柬埔寨政府长期的电力规划,逐步提升自身对全球能源转型、气候变化等长期风险的意识和控制能力。对中方投资者来说,在中国承诺不新建海外煤电项目的大背景下,除了被定义为 ‘新建煤电’的取消风险,长期来看,存量煤电项目也将面临着极大的搁浅风险,相关投资企业、金融机构应做好评估和应对措施。”《报告》建议。 巴基斯坦是中国能源项目海外投资的主要东道国之一。据巴方统计,2017/2018财年,中国连续四年为巴基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连续五年为巴外国直接投资最大来源国。作为 “一带一路”倡议的枢纽和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计划投资 460亿美元,其中能源项目是重要部分。
在 2020年 12月的气候雄心峰会上,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承诺巴基斯坦不再批准新的煤电项目,但在未来 4个财年内,仍有 7个总容量为3930兆瓦此前已获批的煤电项目上马。7个项目均有中方参与,其中4个为股权投资项目。
“根据绿色和平统计,截至 2021年 5月,中国投资者在巴基斯坦参与煤电项目10153兆瓦,以股权为投资为主导参与方式的占82.6%。有 8760兆瓦的煤电项目被取消或因无法跟进后续状态,疑似被取消或搁置。煤电项目投资者应在了解巴基斯坦电力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结合煤电电价支付政策和项目独特性,充分评估项目风险。”《报告》建议。
越南电力需求近年来增长较快,电力消费主要集中于南北两端。按照 《第七次电力发展规划》 (PDP7),未来越南煤电占比将维持甚至高于现有水平以满足日渐增长的电力需求。越南的电力系统分布严重失衡,大量发电电源集中于北部,而未来电力消费则主要在南部。越南政府计划在南部建设新的燃煤电厂以解决能源系统的不平衡问题,而越南的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政策的不稳定性很大程度上将为项目带来搁置、延期、甚至取消的风险,给投资者造成潜在的损失。
“中国在越南投建的煤电项目多以金融支持的形式参与,占投建煤电项目总装机量的 57.9%,不谨慎的投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将对提供贷款和融资的银行、提供海外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公司等多个中国参与方造成负面影响。绿色和平中国海外电力投资数据库中的数据显示,中方在越南仍有3630兆瓦装机量的煤电项目处于未核准或未开工状态,依据中国境外煤电投资新政策,此类项目面临较大的取消及搁浅风险。”《报告》预测。
全球退煤浪潮下,煤电项目被叫停或取消的风险正持续增加。中方海外煤电投资的参与形式,或带来更长期的经济风险。
针对中国海外煤电项目投资风险愈发严峻,绿色和平建议,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应尽快明确 “不再新建境外煤电”的范围,指导和督促企业在制定投资方案时,充分考虑煤电项目长期运营的潜在风险;未来中方投资者应对东道国能源电力供需现状以及未来规划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对于存量煤电项目,投资者应尽快评估项目潜在的风险及转型的可能性,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