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不断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我省实施城市更新“十大工程”,分别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新城建提升工程、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贺懋燮表示,要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统筹实施“十大工程”;要以功能性改造为重点,以城市片区为单元系统化推进,防止碎片化改造;聚焦重点任务,项目化运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定期推进一批试点项目、示范街区建设。同时强调,要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推动城市微更新,指导各地充分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节奏实施有机更新,防止大拆大建。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