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保障更安心 数字湖南建设更长远

  2021-12-14 阅读:63

 当前,中国已有超过10亿网民,从老百姓衣食住行到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互联网无处不在,互联网创新应用层出不穷,指尖出行、扫码支付早已成常态。但人们的互联网生活也经常面临着网络攻击、个人隐私泄露等诸多冲击和挑战。


  在湖南,这些冲击和挑战迎来了新的解决方案。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成为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这是湖南,乃至全国网信领域的一个里程碑事件。背后,沉淀着湖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不懈探索。


  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在湖南诞生


  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为提升网信执法能力,湖南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网信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质,省、市网信办全部开设行政罚款账户。一批违规网站、账号被依法关闭,让监管真正“长牙齿”。


  为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湖南依据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省直部门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前置审查,从源头防范网络安全风险。连续四年举办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发现、消除了大量深层次风险隐患。建成全省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有效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今年11月,在中央网信办的大力支持下,在我省部署建设的根镜像服务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许可,将使我省的域名解析速度提升数百倍,大幅提高抵御病毒攻击、域名劫持和网络瘫痪等安全防护能力。


  这些探索,为出台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1年,制定《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厚介绍,条例起草工作专班和立法团队先后多次对涉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现实问题、难点与完善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并多方征求意见。


  “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比较复杂,涉及两个立法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介绍,在“网络安全”方面,国家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条例关于网络安全的部分属于实施性的立法;而“信息化”方面国家没有专门的上位法,这一部分是属于地方自主性的立法。


  最后表决通过的条例共五章五十九条,既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又保留了原信息化条例中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内容。


  “在全国各省区市大力推进网信领域立法进程的背景下,湖南率先出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必将产生深远影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茂椿表示。


  省内重要信息系统全部实行重点保护,湖南人“网上冲浪”更安心


  一座座5G基站在城市各个角落紧密布局,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风靡”大街小巷,“社区团购”线上下单线下自提,民众尽享互联网蛋糕红利。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生着通过网络攻击窃取重要数据、个人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


  网络安全到底有多重要?“有的重要信息系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刘厚认为,省级层面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对上位法的规定予以补充细化,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


  为此,条例提出对未列入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信息系统,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同时明确,保护措施包括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


  疫情暴发以来,湖南推动开发和优化升级“健康码”“湘就业”等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满足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需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众越来越关注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条例针对紧急状态下的数据使用、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规定,为应对紧急状态或者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收集、交换、共享个人数据的,由突发事件处置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得用于与应对紧急状态或者重大突发事件无关的目的。


  诱导用户沉迷、奉“流量”为“座上宾”的算法推荐机制,也将告别“野蛮生长”受到约束和规范。条例明确,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或者高额消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算法模型。


  进一步推动数字湖南建设,民生领域信息化需求获得立法回应


  打造“湘农荟”“芒果扶贫云超市”等公益助农平台,带动全省农产品关联销售超30亿元;积极促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与华为、中国联通等头部企业对接合作,以信息化手段赋能乡村振兴……在后疫情时代,湖南借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突破。“条例在信息化促进方面根据信息化发展新形势,作出了合理前瞻的制度安排。”曾东楼表示,条例明确了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新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更符合当前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条例更积极推动数字湖南建设和回应民众在民生领域的信息化需求。不仅突出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应用,还回应了当前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以及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助残等民生领域应用普及的现实需求。


  针对数据标准规范缺位、数据融合难、“数据孤岛”现象突出等问题,条例规定,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


  这部具有先河意义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和施行将为我省保障网络安全、建设数字湖南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对于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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