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信息,《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国务院要求,《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江苏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塑造滨海城乡特色风貌,着力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着力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着力培育双向开放新优势,不断提高区域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带动力,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拓展新空间、展现新作为。
国务院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程序报批